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鄂双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切实转变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东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实际,现统筹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以下简称计划和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成员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发起部门联合抽查,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联合抽查,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有效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检查次数,确保抽查任务顺利完成,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
二、按照“能联尽联”原则,鼓励各部门在本级清单和计划基础上积极拓展抽查领域,对需要开展联合检查的工作,积极通过部门联合检查的形式进行。
三、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要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的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要求于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确保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应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公示,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照“五位一体”考核要求,对上述指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视情开展督查工作。
五、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及时与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报备,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联 系 人:王雄
联系电话:0477-8340348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25日
| 1.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 |
| 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xls |
| 3.东胜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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