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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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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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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及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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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职能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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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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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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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公开查阅点 |
√ |
党的建设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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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制度 |
全文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公开查阅点 |
√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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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全文公开,包括索引、名称、文号、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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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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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总体情况(包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表格);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1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报告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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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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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部门项目支出表; 11.项目绩效目标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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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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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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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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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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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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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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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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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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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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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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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
1.基本信息 2.受理条件 3.申请材料 4.办理地点 5.服务依据 6.办理流程 7.服务方式 8.服务收费 9.咨询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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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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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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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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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
1.基本信息 2.受理条件 3.申请材料 4.办理地点 5.服务依据 6.办理流程 7.服务方式 8.服务收费 9.咨询投诉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公示栏 |
√ |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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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 |
1.基本信息 2.受理条件 3.申请材料 4.办理地点 5.服务依据 6.办理流程 7.服务方式 8.服务收费 9.咨询投诉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公示栏 |
√ |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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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1.基本信息 2.受理条件 3.申请材料 4.办理地点 5.服务依据 6.办理流程 7.服务方式 8.服务收费 9.咨询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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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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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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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1.基本信息 2.受理条件 3.申请材料 4.办理地点 5.服务依据 6.办理流程 7.服务方式 8.服务收费 9.咨询投诉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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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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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协调推进就业、残联、住建、红十字会、安委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委、住建等相关部门的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街道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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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公室 社会治理办公室 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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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根据上级指示需要公开的事项或者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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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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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