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104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文  号 东能报〔2021〕114号
成文日期 2021-10-25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104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文  号 东能报〔2021〕114号
成文日期 2021-10-25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1-1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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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安委办: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障东胜区能源行业“国庆”期间安全稳定,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安办发202166号)要求,我局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9月25日召开党组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开展东胜区能源行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加强东胜区能源行业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大检查期间及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安排。

二、工作开展情况

是组织专家查隐患。聘请16名专家查隐患、抓整改、堵漏洞、保安全。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分级管理,确定类别和等级,实现“一矿一清单”。9月26日至今,共计检查煤矿企业44家次,共检查问题隐患623条,已立行立改531条,其余92条驻矿盯守人员正在盯办。

二是实行安监人员驻企机制。派驻45名驻企盯守人员盯办问题隐患整改进度,同时,从各煤矿企业抽调28名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安全员,定期轮岗配合驻企盯守人员共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驻企盯守人员工作职责。

三是实行安全日调度。企业要每日按时报告当日产量、机械数量、人员培训、隐患整改及责任制修订等情况,驻矿盯守人员复核盯办。严格应急值守,严格要求企业负责人及技术管理团队在岗盯守,我局通过现场检查和视频调度系统进行督查调度,共计287家次。

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切实转变监管人员工作作风,深入生产一线,从严从实开展检查,真正做到风险隐患排查彻底,整改闭环彻底、责任追究到底。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和存在重大隐患,严格加强执法,目前已对2座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五是加强安全管理团队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煤矿修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煤矿领导班子、科室、班组及具体岗位的职责。压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地位,矿长与安全矿长要执行AB角。井下维修、搬家到面等作业要执行工作票制度,经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作业;

六是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吸取事故教训,将各级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员工,使安全生产意识真正入脑入心。大排查以来煤炭企业已全部开展此项工作,共计完成内部培训22197人次。10月13日组织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家讲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逢查必考、逢查必问”作为每次检查的规定内容,对一线工作询问风险处置措施,对五职矿长、管理人员采取闭卷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七是强化现场管理。发挥好班前会作用,带班领导在班前会上对员工开展岗前培训,使一线员工熟知岗位风险及处置措施,并进行抽考。对上一班移交的安全生产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在煤炭企业在生产作业重要地点和醒目位置设置风险公告栏,为员工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在生活区域通过广播和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

八是强化应急装备完好和规范使用。严格要求煤炭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配足、配强应急装备,并实行“清单式”管理,将装备的实际使用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

九是推动风险防控工作。加快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备案工作,目前已有21座煤矿提交普查报告及成果图,计划于12月前形成东胜区煤矿整体的隐蔽致灾因素和成果图,并利用好普查成果,指导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今后,严禁没有物探或钻探确定采空区范围的露天煤矿进行剥离作业。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严格贯彻落实10月15日全国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及本次约谈会议要求,继续以安全生产大排查为抓手,深入推进煤矿及选煤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一)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树牢“发展决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动真碰硬。二是深化能源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进能源领域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执法问责、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五个”常态化治理,强化对非生产环节、选煤厂等全领域的安全监管。压实“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矿长与安全矿长要执行AB角。凡从事井下维修、搬家到面的作业要执行工作票制度,经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作业。

(二)加大排查检查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切实转变监管人员工作作风,深入生产一线,从严从实开展检查,真正做到风险隐患排查彻底,整改闭环彻底、责任追究到底。对发现的一般问题隐患立即整改、企业内部追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移送的移送,绝不姑息迁就。

(三)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做到真考核、真奖惩、真公布;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四不两直”检查方式,申请采购无人机实施远程侦查,修订完善东胜区《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手册》,最大程度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保障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按季度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对违法违规行为煤矿进行通报,反思自身、警醒众人;建立移交机制,进一步梳理能源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领域风险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整改工作,推动能源企业全方位的安全监管。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足安全管理人员,满足生产需求;在井工煤矿关键岗位和露天煤矿设备车辆配备自救器等救援装备;督促煤炭企业全员加纳安全生产责任险,做好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加快智慧矿山建设。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继续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少人化、无人化。同时加大现场督察力度,对进度滞后的煤矿及时进行约谈推进。

(五)深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一是推动能源企业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制度,突出重点区域和风险隐患的识别认知,掌握安全基础知识、应知应会,不盲目冒险进入采空区、火区、盲巷等,遇有紧急情况要先撤人并立即向矿领导汇报,研究制定完善可靠的措施后再进行处理。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对监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培训,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以真本事、真本领、真功夫筑牢安全生产执法“基本盘”。

(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备案工作,将应急预案纳入安全培训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造作性和实用性,提高救援时效,增强员工自救、互救能力。赋予班组长、调度员紧急避险权和遇险处置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2021年10月25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的报告(东能报〔2021〕11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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