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做好近期能源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东胜区各能源企业、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近期,周边地区先后发现新冠疫情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煤炭运销相关司乘人员流动性大,给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与保供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在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疫情指挥部通告(第19号、第20号、第21号、第22号、第23号)、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第10号)相关要求基础上,通过分析研判,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能源企业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防控任务的艰巨性,及时高效进入实战状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不断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
二、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加强信息调度,各企业要精准摸排密接、次密接人员,中高风险地区、疫情暴发地区返回人员情况,有疑似症状人员要第一时间采取管控措施并报备属地疾控部门和行管部门。
(一)严格执行核酸结果查验要求。各能源企业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以外地区往返我市人员,一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防控要求,对工作中遇到我市以外往来人员均第一时间询问核酸检测结果,确保做到不漏一人。
(二)严格落实“五必查”防控措施。各能源企业对运煤车辆及司乘人员以及所有进出企业车辆,安排专人负责,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现场查验。查验中要严格落实体温必查、行程码必查、健康码必查、核酸检测结果必查、疫苗接种结果必查等“五必查”措施,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做好人员及车辆基本信息登记,建立专门台账。
(三)严格落实区域隔离、分类管控措施。各企业内部要根据工作性质、岗位划定不同区域,用以隔离生产、经营人员并采取分类管控措施:一是行政、生产等环节人员要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二是企业一线人员(开票过磅、查验登记、现场管理等)要与其他人员实现工作区域、生活区域的隔离,并按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原则进行管控,即每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落实“三固定”防控措施。各企业要结合煤炭购销中长期协议等,从严落实“从业人员人固定、运输车固定、运输线路固定”的“三固定”防控措施,确保做到“点对点”运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对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的基本信息、流向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专门台账,从严管控煤炭拉运司乘人员行为,做到少下车、不聚集。
(五)切实做好保障服务。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以减少人员接触为目标,通过提供送餐服务、普及移动支付、开发信息化软件等多种形式,为广大运煤车辆司乘人员提供远程预约、远程订货和远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化保障服务。
三、做好宣传引导和物资储备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有效控制外出考察学习、大型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各能源企业要合理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用品等,定期组织消杀。
四、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和能源保供
各能源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考虑疫情可能对能源生产供应造成的影响,统筹做好保供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炭企业,当前既面临保供重任,又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要全力以赴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能源保供创造良好环境。
五、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开展能源行业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并重。为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实行领导包片分组巡查和干部驻企盯守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将严格履行分管职责,对于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由驻企盯守人员严格按照“五落实”督促企业整改。对于因防控不力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东胜区能源局疫情防控分组巡查任务分解表
2.鄂尔多斯市疫情指挥部通告(第19号、第20号、第21号、第22号、第23号)
3.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第10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2021年10月25日